殺學妹性侵焚屍 男大生求處死刑

2015-07-17
殺人焚屍的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黃姓學生(中),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殺人焚屍的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黃姓學生(中),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就讀嘉南藥理大學的25歲黃姓男大生,今年3月向學妹求歡遭拒,竟以150公斤體型優勢強姦殺人,事後還想以王水滅屍,最後黃男在柴山焚屍時被逮,高雄地檢署認為女方生前遭辱,黃嫌卻卸責姦屍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

求歡被拒 掐頸硬上

黃嫌今年3月7日約19歲學妹與另名男姓友人到台南玩,晚上3人同睡黃嫌租屋處,第3天只剩黃嫌與學妹獨處,凌晨4時許男方向女方求愛被拒,學妹還說要將此事告訴男友,黃嫌惱怒,利用兩人體型上懸殊霸王硬上弓。

雄檢調查,黃嫌174公分、體重150公斤,學妹150公分、體重40公斤且身型瘦小,他一手掐頸,一手脫褲逞完獸慾,造成女方額頭、上胸、後腦多處瘀傷;期間黃男曾一度放手,但見對方尚有氣息,竟又將學妹翻倒在木板床上重擊她的後腦,並持續掐頸並摀口鼻,導致學妹窒息死亡。

女生垂危 擊腦滅口

黃嫌性侵殺人後一度打算以王水毀屍,買了黑色大塑膠袋、鹽酸、硝酸,但因味道刺鼻而放棄,改將屍體裝入塑膠袋,放上機車踏板,沿省道往高雄方向騎車,並在加油站購買汽油後,騎至柴山法興禪寺附近的樹林焚屍。

民眾以為有人焚燒垃圾怕火燒山報警,由於黃嫌形跡可疑當場遭警逮捕,偵訊時他坦承殺害學妹,但強調是學妹死後才姦屍,但經法醫鑑定,女方遭性侵時尚有心跳,可見得是生前遭辱,黃嫌顯然是避重就輕、飾詞卸責。

犯後卸責 態度惡劣

強制性交殺人依法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雄檢認為黃嫌手段殘暴無人性,對案情不願誠實以對還一再辯稱姦屍,犯後態度惡劣,無法期待他有悔過自新可能,因無寬典理由存在,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