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假冒檢察官拍照 鉅款一去不回

2015-08-14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3日電)張姓和潘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假冒檢察官要求查扣和拍照存證3名被害人的帳戶存款,將現金共新台幣365萬元帶走後一去不回,高雄市警方今天循線逮捕2人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所長陳仁正表示,相繼接獲楊姓等3名被害人報案,指接到電話費逾期未繳等情事的不明來電後,就陸續接到自稱警察局和金管會等的電話,表示被害人的帳號遭詐騙集團盜用,要求將帳戶內的現金全數領出,供台北地方法院人員拍照存證。

3名被害人不疑有詐,分別自帳戶內提領250萬元、40萬元、75萬元,當天即由張男和潘男身穿白色襯衫,自稱為法院公證處人員和檢察官,持偽造的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及台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至被害人家中,要求將現金帶至車上拍照存證後,一去不回。

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先查出張男涉案逮捕,但他不願配合供述共犯,員警通知張男家屬到場動用親情,張男見到母親才哭訴是因積欠債務無力償還,才由潘男邀約擔任同夥車手。

警方再逮捕潘男後,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送辦,並提醒民眾如果遇到類似情事,應立即撥打165或110查詢求證,以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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