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納入刑罰?法務部:將進行討論

2016-12-3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29號)進行「我國酒駕現況及防制作為報告」。席間立委李昆澤要求法務部研擬未來將「拒絕酒測」加入刑法。對此法務部表示將會參考提案進行討論。(邱紀維報導)

年節將近,即將進入酒駕高峰期。立委李昆澤表示,現行刑事罰當中,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致人重傷處1到7年徒刑,致人於死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相比之下拒絕酒測卻只能依行政罰處9萬元罰鍰,並移管車輛、吊銷駕照及參加講習,明顯缺少嚇阻力。

李昆澤表示,日本規定拒絕酒測可處3個月以下徒刑或50萬元以下罰金;在美國許多州若拒絕酒測,也會遭到該州的刑事處罰。但是我國拒絕酒測卻只有行政罰,即使民眾拒絕酒測也無法重罰,也不會留下前科,等於變相鼓勵民眾酒駕,他要求法務部研擬將拒絕酒測納入刑事罰當中。

對此法務部表示,已經注意到其他國家的法令規範,將會參考建議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