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男病死 3兄弟遭起訴

2016-12-31

中國時報【馬瑞君、林欣儀╱台中報導】

56歲陳姓男子,20年前因車禍行動不便,長期由父母照顧,前兩年又跌倒骨折、長期臥床,年邁父母無力為他翻身、清洗,致全身大面積褥瘡於今年元月死亡。檢察官認為死者排行老二,還有大哥、兩個弟弟可照顧他,兄弟間互負扶養義務,依遺棄致死罪嫌起訴3兄弟。

住在大里區的80多歲陳姓老夫妻,育有4子,老二離婚無孩子,20年前因車禍不良於行無法工作,照顧重擔落在父母身上;前年12月老二又跌倒大腿股骨、脛骨骨折,去年10月再次跌倒從此臥床,大小便無法自理和翻身。

陳姓老夫妻年邁,且以撿破爛過日,平日只能為老二餵食湯水,根本無法為他翻身。臥床的老二於今年1月6日往生,檢察官相驗發現死者因長期臥床,導致背部、大腿區大面積褥瘡,加上雙下肢水腫、吸入性肺炎、呼吸衰竭、敗性死亡。認定是長期沒有下床、翻身、清洗,致病情惡化加速死亡。

雖死者的哥哥和兩個弟弟辯稱,老二長期都是由父母在照顧,並非無人照顧。檢方認為,死者父母年邁,生活自理都已艱難。依民法規定,兄弟之間互負扶養義務,3兄弟明知老二需要他人照顧,卻放任手足病情惡化死亡,將3兄弟依遺棄致死罪嫌起訴。

對於遭檢察官起訴,陳男的弟弟大聲喊冤,他無奈說,到底要照顧到什麼程度才不算遺棄?平日因工作忙,還有妻小要照顧,只能拿金錢給父母,並由父母買食物、協助照顧哥哥,這樣難道不算照顧嗎?

陳男弟媳則表示,二伯使用的水、電費和地租都是自己去繳交的,他臥床前也每天出入自家洗澡,這些難道都不算照顧?

老父親則說,二兒子出車禍後,原本還能拿助行器行走,靠著自己和妻子照顧,但去年跌了一跤後,身體愈來愈差,死亡前幾個月才無法起床,現在另3個兒子又因此被起訴,很擔心兒子若真的遭判刑,夫妻倆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當地楊姓里長表示,陳家4兄弟,除最小的弟弟多年前搬遷他處,老大、老三都結婚並住在隔壁,陳家長輩雖仍健在、但身體不好,兩兄弟白天要上班,只好將老二交給父母照顧,但長輩年紀大了,再加上老二身高有170多公分,實在無力照料。

里長說,有時陳男身體有狀況要就醫,陳家都會請他幫忙叫救護車,約3個月前曾見過老二,當時他身上還有些肉,不至於到皮包骨狀況,不解為何死亡時會身上只剩皮、骨,陳家兄弟雖都忙碌,也各自有家庭,但該關心的還是會關心。

但遺棄致死罪為7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依民法認定「兄弟間互負扶養義務」起訴3兄弟有爭議,後續看承審法官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