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貨大街開賣 中市府聯合稽查

2017-01-18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7日電)台中市天津路年貨大街開賣,台中市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展開聯合稽查,台中市法制局今天說,發現部分散裝零食未標示有效期限,無法提供外包裝確認,立即要求下架。

台中市天津路年貨大街日前開賣,為使消費者安心購買年貨,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消防局、衛生局、市警局第二分局及法制局消保官等單位昨天會同中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中分局辦理聯合稽查。

台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指出,稽查發現部分散裝零食未標示有效期限,無法提供外包裝確認,已立即要求下架;還有部分商品無繁體中文商品標示或無記載產地,除當場進行輔導,並將要求上游製造商或進口商改正。市府將持續不定期派員稽查,保障消費者權益。

陳朝建表示,攤商交易使用的磅秤均符合規定,現場部分滅火器則有逾期情形,已限期商圈管理委員會督導更換;另外,現場許多小吃攤商價格未明確標示,亦請商圈管理委員會統一檢討製作價格牌示供攤商使用標示。

陳朝建指出,台中市的年貨大街行之有年,活動開始前均由各主管機關進行宣導,攤商違規情況逐年減少,特別是散裝食品多已清楚記載保存期限,但在一般商品標示上仍須加強,繁體中文商品標示及產地說明應完整,小吃攤商的價格標示也應該特別注意。

陳朝建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年貨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價格及退貨條件等也應問清楚,避免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全及沒有標示的產品,購買時也可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作為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