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停車場須餐廳消費才能停? 民眾怒PO網

2017-02-03

宜蘭發生一起停車糾紛,有民眾到南方澳的公有停車場停車,沒想到卻被旁邊的餐廳業者攔下,要求到店內消費才能停,民眾認為不合理,憤而上網PO文,但店家認為應該是溝通上誤會,因為大部分的餐廳業者為了搶生意,都會幫民眾付50元停車費,而非強迫消費。

人來人往的南方澳漁港是不少人選擇吃海鮮的地方,但有民眾在網路上PO文,說自己要到公有停車場停車,沒想到卻被餐廳業者攔下,要求必須到店內用餐才能停車,民眾覺得相當不合理。

民眾vs.記者:「如果說這種情況當然比較無理,(會不會誇張),其實有時候多少都會不是不會。」

民眾:「公有市場公有停車場對不對,我們還是有繳稅我們還是可以停。」

記者vs.停車場管理員:「(你如果沒有在這裡吃飯就不能停車,有這樣的情形嗎),大家都可以來停應該不會這樣。」

有的業者為了招攬客人上門,想出奇招,只要到店內消費,就替客人付50元停車費,但怎麼會出現不到餐廳消費,就不能停公有停車場的事情。被投訴的店家出面喊冤,強調溝通產生誤會,絕不會隨意攔車,更不會強迫客人到店內用餐。

餐廳業者:「有些誤會啦聽得上面可能有些誤差,因為我們會幫客人,來店消費會幫他付停車費,我們不可能說,你們沒有來這裡吃飯就不能停車。」

有的業者為了招攬客人上門,想出奇招,只要到店內消費就替客人付50元停車費,但怎麼會出現不到餐廳消費,就不能停公有停車場的事情。被投訴的店家出面喊冤,強調溝通產生誤會,絕不會隨意攔車,更不會強迫客人到店內用餐。

南方澳海鮮餐廳多,競爭激烈,要吸引客人消費無所不用其極,這起停車產生的糾紛,雖然雙方說詞不一,但是不是真有其事,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