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打死父、母重傷 法官判決如勸世文

2017-02-24

中國時報【張朝欣╱雲林報導】

崙背鄉李姓男子因金錢與雙親爭吵,竟毆打雙親頭部,導致事後父親腦出血死亡、母親成為植物人,雲林地方法院認為林男患有精神疾病,未能理解「母年一百歲、常憂八十兒」、「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感恩之情,23日判處李男20年徒刑。其判決文引經據典,有如勸世文。

48歲李姓男子前年9月因向父母親索討金錢不成,竟凶性大發,持掃帚柄毆打父母親頭部,並持皮帶抽打父母親四肢,導致其父頭部受創,送醫半個月後因肺炎併呼吸衰竭而死亡;其母則有腦震盪與暫時性意識喪失等傷害,半年後成為植物人。

法官表示,檢察官依殺害尊視屬罪嫌起訴李男,李男也坦承毆打傷害雙親,但經過審理,發現李男在毆打雙親後,見父親頭部流血,馬上幫忙止血,並主動報警將雙親送醫,種種跡象顯示,李男僅有「傷害」之意,並無「殺害」意圖。

法官說,李父送醫後,經法醫檢驗傷勢,無立即生命危險,但後來死亡,研判與遭毆打有相當因果關係。李母遭毆打後意識仍清楚,並兩度接受訊問,後來成植物人,也與遭毆打有因果關係,去年9月李母死亡,經法醫解剖研判為自然死,與本案無關。

判決文指出,此案令人苦哉、痛哉!李男長期與雙親爭吵,李男固然有錯,但父母親非聖人,關懷表達方式不一,李男若能存有「母年一百歲、常憂八十兒、欲知恩愛斷、命盡起分離」、「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感恩之情,即知自己的行為,已讓自己喪失世間最關愛自己的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