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砍員警13刀 前金牌國手開庭懺悔求:判輕一點

2017-04-14

曾為東亞運國手的廚師吳志展,去年8月間因不滿遭到張姓員警取締違規停車,竟當街持剁骨刀狠砍他13刀,去年底遭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9年6月徒刑。全案經上訴進入二審,高等法院13日開庭,吳男當庭流淚懺悔求法官輕判,並表示會盡自己所能賠償,全案將於5月4日宣判。

56歲的吳男曾為東亞運保齡球奪金國手,後轉職廚師。去年8月間,他因違規停車遭海山分局張姓員警開罰單取締,竟情緒失控持剁骨刀朝張員胸、頸部等要害猛砍13刀後離去,張員送醫急救後一度命危,幸好最後撿回一命。去年12月底一審宣判,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吳男9年6月徒刑。

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吳男在庭訊時表示,自己並沒有殺人犯意,也非常後悔一時衝動鑄下大錯,更當庭流淚求法官「判輕一點」,強調他是真心懺悔,希望能早點回家,將盡自己最大能力來賠償張員100萬元。張姓員警則痛批吳男毫無悔意,他表示,他當時穿著警察制服執法,吳男若沒有殺人犯意,怎會拿刀追砍他,還一連砍了13刀。庭末合議庭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在5月4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