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父子 送病婦到殯儀館等死

2017-06-02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李姓婦人前年4月從醫院出院後,還未斷氣就被王姓同居人及兒子連絡葬儀社載到殯儀館「等死」,李婦在寄棺室度過驚恐5小時,因民眾發現向警方報案,她才被載回家,直到去年5月過世。高雄地檢署認定王姓父子未盡扶助義務,昨依遺棄罪將2人起訴。

58歲李婦有糖尿病、高血壓、末期腎臟病及中風等病史,前年4月8日,她因病被王姓父子送到高雄長庚醫院急診室,因有急性腦梗塞及左下肢傷口癒合不良,2天後接受清創手術治療。

81歲王男及29歲兒子認為無力照顧李婦,不顧醫院建議留院治療,堅持辦理出院,隨後聯繫葬儀社,將李婦載往高雄巿立殯儀館旁的民間靈堂寄棺室,因有民眾發現李婦尚未斷氣,懷疑家屬蓄意讓活人等死,驚恐報警。

李婦當時弓著身體,虛弱地躺在停放棺材的架子上,只穿上衣、紙尿褲、蓋著薄被、插著鼻胃管,四周傳來的都是誦經聲,從上午10時許進到寄棺室,直到下午3時許警方獲報叫來救護車,才將她載回家,警方追查後,認為王姓父子有遺棄之嫌,報請檢方指揮偵辦。

王男到案後辯稱,問過葬儀社是否有先讓人放置將往生之人處所,對方說有,於是決定將李婦送到民間靈堂,其子則說,葬儀社見李婦未斷氣,曾告知不能進殯儀館,但因父親認為家裡亂,仍決定出院後就直接送到靈堂。

檢方偵訊時,王男翻供稱是問葬儀社有無熟識的養老院,以為會送到養老院,不知送到殯儀館,且曾問能不能先送到別的地方,但葬儀社說送到殯儀館後拔管人就會死,才決定載到殯儀館。

葬儀社黃姓負責人及救護車司機則表示,有告訴過李婦還有呼吸,不可載到殯儀館,但對方堅持,不得已才照辦。

檢方認為,葬儀社長期處理殯葬業務,熟知殯儀館只能停放死人,且與李婦並無宿怨,若非家屬指示,又何必將一息尚存的李婦送到殯儀館,認定王姓父子未善盡扶助、養育及保護義務,依遺棄罪將2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