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全推死去機師?」 復興澎湖空難塔台員、高勤官無罪

2017-06-02

二○一四年復興航空澎湖空難造成四十九人死亡,當時的空軍馬公基地高勤官荊元武、馬公塔台管制員李佳峯,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澎湖地院認為正副駕駛未依標準程序降落才是事故主因,昨天判決兩人無罪。

澎湖地檢署去年偵結時,認為正駕駛李義良、副駕駛江冠興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進場、重飛,有業務過失責任,但因已罹難,處分不起訴;荊元武遲不同意飛機使用具較佳導航系統的02跑道,導致機組人員轉而使用無儀器降落系統(ILS)跑道降落,李佳峯則違反飛航管理程序,未及時將跑道視程(RVR)等資訊提供給飛航組員做為班機進場參考,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兩人。

不過,澎湖地院審理認為,失事的復興航空GE222班機,正副駕駛在事故前疑因高飛行時間而有疲勞情況,加上當時氣候惡劣卻未考慮轉降其他機場,也未按標準程序降落,造成誤失進場點,最後急速下降墜毀。

法官認為,正副駕駛的疏失才是班機失事主因,當時風速大、跑道又潮濕,若任由復航使用02跑道降落,反增加降落風險,難認荊未同意改用02跑道降落有過失;也難認李未提供視程數值與飛航組員決定進場有何因果,判兩人無罪。

罹難者陳正龍母親何美惠聽聞判決,忍不住落淚,批評法院對罹難者與家屬太不公平,而且是二度傷害,「怎能把責任都推給死去的機師?」能降落02跑道結果當然比較好,怎會無因果關係?盼檢方一定要上訴。

復興航空GE222班次二○一四年七月廿三日晚七時許由高雄機場起飛,機上包括正副駕駛、兩名組員和乘客五十四人,疑因颱風麥德姆風雨過大,造成飛機降落不順,重飛失敗墜毀西溪村,造成四十九人罹難、九人重傷,地面五人輕傷、十一棟民宅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