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咻前不洗澡 「鮮肉」被流鶯告白嫖

2017-06-08

太掃「性」 鮮肉想走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林姓流鶯與朱姓嫖客談妥以1200元性交易,進房間後,林女堅持「先洗澡再辦事」,朱因而「性致全消」,連衣服都沒脫就想走,林女又要求他須付150元「清潔費」,朱不願,兩人僵持,賣淫的林女居然還報警。

  • 林姓流鶯指控男客白嫖。(圖馬賽克、變色處理,記者王冠仁翻攝)

    林姓流鶯指控男客白嫖。(圖馬賽克、變色處理,記者王冠仁翻攝)

拒付150元清潔費

警方調查,林姓流鶯(49歲)前天凌晨3點多,在台北市康定路附近「站壁」,朱姓嫖客(28歲)對上眼,兩人攀談談定1200元成交。兩人進房後,朱猴急就想「直接上」,但林女堅持他必須先洗澡,兩人意見不合,氣氛搞僵,朱想開門走人。

流鶯火大怒報警

林女上前攔住,要求他須付150元「清潔費」,朱不從,兩人爆發口角,林女氣得打電話報警,還說:「我被白嫖了!」

員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朱告訴警方,林女堅持要他先洗澡,害他「性致全消」,他連衣服都沒脫,雙方根本沒交易,「從上樓到離開不到10分鐘,怎麼會有做?」什麼都沒做還要付清潔費,根本是坑人。

根本沒做 鮮肉沒事

員警問林女是否如此?她才承認沒有被白嫖,只是不甘心沒有賺到錢,又改口:「哪有說不嫖就不嫖?我要告他詐欺!」

警方查明認定兩人並未性交易,無法裁罰;林女雖然執意告對方詐欺罪,但事證不符構成要件,警方讓兩人離去,化解這場烏龍鬧劇,同時告誡林女不可亂報案,否則會吃上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