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貓亂尿吵架 士官長拿強鹼潑妻

2017-07-03

軍情局朱姓士官長與陳姓妻子因家中養貓問題爭吵,他不滿妻子為了貓竟鬧離婚,前天持強鹼潑妻,造成陳女全身百分之廿七的二度灼傷。

朱犯案後連夜騎車跑到花蓮,昨午折返家被捕,依重傷害、家暴罪嫌移送法辦;軍情局表示將調查重懲,並檢討列不適任汰除。

警方調查,卅一歲朱姓男子和陳姓妻子結婚四年,兩人在士林區租套房居住,朱在軍情局擔任士官長,妻子則在士林夜市擺攤賣飾品。

朱妻平時飼養兩隻小貓,因家中狹小,貓常隨地大小便,朱的衣服常沾染貓尿,向妻子反映卻得到「衣服洗一洗就好」回應,兩人多次為貓吵架。

本月一日上午,兩人再因貓爭吵,妻子認為兩人溝通不良提離婚,隨即外出尋找新租屋處;朱多次傳LINE訊息挽回未果越想越氣,到五金行購買片狀氫氧化鈉,返家溶於水後裝在水桶中,於前晚八時許見妻子返家,直接朝妻子頭部潑淋。

陳女頭、臉和上半身遭強鹼侵蝕而痛得尖叫,從六樓衝到一樓向管理員求救,管理員拿清水替她沖洗,再送新光醫院急救;她全身百分之廿七的二度灼傷,食道也因吞下少許強鹼,暫時無法說話,留院觀察。

朱逞凶時自己的臉和手、腳也被強鹼濺傷,他說犯案後騎大型重機離開,一路沿宜蘭走蘇花公路至花蓮鹽寮看海;昨天清晨天亮,再騎車返回台北,上午十時許回到住處。

警方昨天近午發現他的機車停在樓下,派員埋伏,並通知他的父母從苗栗北上協助;員警陪同朱父上樓敲門,約五分鐘後朱開門,態度平和未反抗。警詢時,朱說很後悔,不知妻子傷勢如何,希望有機會能去醫院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