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殺人」 特赦後聲請再審

2017-07-21

家具行老闆蘇炳坤卅二年前被控參與銀樓搶案遭判刑十五年,後來總統特赦,他認為只免掉罪刑、犯罪行為仍在,不甘心沒殺人卻要背著罪,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開庭,合議庭討論後決定以「法庭錄影」 方式進行,未來透過官網播放。

一九八六年三月廿三日,新竹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主嫌郭中雄落網後,指控蘇炳坤也參與犯案,蘇後來被依懲治盜匪條例判刑十五年定讞。

蘇炳坤一度逃亡並四處陳情,最高檢察署曾為他四度提非常上訴,但都遭最高法院駁回,直到二千年政黨輪替,獲總統特赦。

蘇炳坤認為自己清清白白,特赦只是免掉罪刑,犯罪仍然存在,透過律師羅秉成和冤獄平反協會提出再審聲請。

高院昨天開庭,蘇炳坤說,他原本事業做的很好、家庭幸福,這件冤案害他事業家庭被毀掉。

他被逮捕時三十六歲,如今已六十八歲,「人死留名,虎死留皮。」這樣的冤屈「我會不怨嗎?」

羅秉成表示,蘇炳坤沒犯強盜殺人,聲請再審在於爭清白,證明受到冤枉、沒有犯罪。公訴檢察官黃東焄認為,再審可以弄清楚事實,蘇炳坤既然是清白,建議法官給予蘇再審機會,還他一個清白。

法界有人質疑,蘇炳坤當初的特赦是罪刑全免,等於推翻原本的有罪判決,實際上就是否定先前的司法有罪判決,不解再審的意義何在?

承審法官林孟皇當庭詢問檢辯「要不要法庭直播」?蘇炳坤馬上回答「我願意,我坦蕩蕩,要法庭直播或錄影,都可以。」公訴檢察官也同意法庭錄影,但不宜將內容公開到外放映。

合議庭決定,此案將採「法庭錄影」審理,並訂八月廿九日開庭,未來在官網上播放,讓各界可檢視並了解案件的審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