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業 即起納4周變形工時

2017-07-26

勞動部昨正式公告,農林漁牧業納入四周變形工時行業,預估有近十萬名受雇勞工適用,雇主若讓勞工連續上班廿四天,也不違法。由於影響人數多,是勞基法近十八年來最大幅度放寬。勞動部強調,雇主仍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實施。

但農產品、水產品加工等,如「碾米」、罐頭工廠等,屬於製造業,不能適用四周變形工時。

勞動部說,該案早在上半年就開始討論,學者衡酌農林漁牧工作性質與民眾息息相關,又受物產季節、天候等影響,作業具有即時性、特殊性,應給予彈性。且早在八十五年勞基法增設四周變形工時機制時,就同步修法指農林漁牧可適用四周變形工時,但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惟多年來未特別公告。

農漁民團體一致認同納入四周變形工時,慶全地瓜生產合作社黃榮清就說,如果突然下雨、天候不穩等,可能影響農產品品質,且採收有時效性的,如果耽誤可能會全面受損。但勞團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說,過去適用行業從未將整個產業納入,此舉恐「扭曲立法意旨」,且一例一休目的是縮短工時,如今政府卻反其道而行,直說「大家眼睛是雪亮的,一定會有很大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