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2枚煙霧罐…檢聲押 院交保

2017-08-25

退伍軍人陳進添被控在世大運開幕場外丟擲二枚煙霧罐,檢察官依妨害公務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昨晚裁定陳以卅萬元交保,每日到派出所報到。可抗告。

這是北檢為世大運開幕場外陳抗案第二件聲押,兩案均遭北院以沒有必要駁回。

檢察官依妨害公務、恐嚇公眾與強制罪偵辦陳進添,並指陳有逃亡、勾串之虞,且他加入「南台灣要尊嚴、求生存」的對話群組,在世大運開幕式中預先任務編組,擔任護衛隊成員,向他人取得煙霧罐,認為陳可能捲土重來,因而聲押。

不過,法官裁定書指出,陳承認丟擲煙霧罐很愚昧,內心愧疚不已,對國家、社會及其家人造成困擾,檢察官未舉證他可能重複犯罪,以預防性羈押作為聲押手段,難以採信。

法官裁定書指出,陳是退伍軍人,與配偶、在學子女同住,檢方已握他的犯罪事證,考量他在世大運開幕儀式丟擲煙霧罐造成現場恐慌,以卅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及去派出所報到,即可對陳產生心理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