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愛滋男開性愛毒趴 全起訴

2017-11-10

十一名明知已感染愛滋病男子,涉嫌在毒趴上以不戴套肛交等方式散播傳染病,台北地檢署獲報後傳喚相關人到案,十一人均承認是愛滋病患者,卻隱瞞還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昨均被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起訴;吸毒部分則另案偵辦。

曾是藥頭的A男因另件販毒案遭法院傳喚作證,法官得知A是愛滋傳染病列管人口,卻意圖散播傳染病,主動告發由台北地檢署調查。

檢方調查,A男明知自身感染愛滋病,二○一二年間,他透過網路聊天軟體MSN揪人開毒趴,還以不戴套、「煙S」(吸食安非他命性交)等術語,吸引其他男子同歡,陸續開了近十次毒趴。檢方調查時,A男坦承,開趴前已知自己是愛滋病患者,卻仍隱瞞病情,不戴套與其他人發生性關係。

檢方傳喚A及其他十名開趴男子,十一人到案後均坦承、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病,但全數都互相隱瞞病情,與其他人進行不戴套、內射等危險性行為。

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明知自己感染愛滋病,卻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行為,導致傳染愛滋病給其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