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成灰無屍可驗 殺人罪變毀屍罪

2018-02-23

毒品通緝犯張滿榮在中遇害 3嫌在台被捕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大逆轉!毒品通緝犯張滿榮7年前潛逃中國,4年前從事冰毒交易時,疑遭台籍同夥蔡楠隆、蔡啟賢兄弟與鄭志宏等人凌虐致死,遺體裝入鐵桶內燒成灰,還把骨灰倒入當地西江河內消失無蹤,蔡姓兄弟及鄭男事後潛逃回台,中國公安請求我方逮捕3人,依共同殺人罪嫌送辦,然而新竹地檢署偵辦發現,因全案「沒有屍體」中方無從鑑驗,無法證明殺人犯行,最後檢方只能依妨害自由、毀損屍體罪嫌起訴。

  • 嫌犯蔡楠隆(右)與鄭志宏(左)。(記者徐聖倫翻攝)

    嫌犯蔡楠隆(右)與鄭志宏(左)。(記者徐聖倫翻攝)

  • 嫌犯蔡啟賢(右二)。(記者徐聖倫翻攝)

    嫌犯蔡啟賢(右二)。(記者徐聖倫翻攝)

2中籍嫌犯在中判刑 也非殺人罪

中國公安2014年7月在中國境內逮捕到案的周健勇、關恒森2名中籍嫌犯,已於去年6月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非法拘禁罪」將他們分別判刑13年,也非殺人罪。

檢方調查,蔡啟賢與張滿榮有約台幣150萬元的毒品貨款糾紛,因不滿張遲未還款,與胞兄蔡楠隆、男子鄭志宏及在中國服刑中的關恒森、周健勇,還有綽號「九哥」的男子等人共同策劃強押張滿榮,先在張的車上安裝訊號追蹤器,2014年1月14日於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一處飯店等候張滿榮現身,將他強押上車以膠帶綑綁眼睛、嘴巴及手部並痛毆。

因張滿榮持續掙扎,關恒森、周健勇遂徒手毆打、折彎其手部,導致他休克無呼吸及心跳,蔡啟賢等人發現張死亡,鄭志宏前往會合,關恒森提議將張的遺體燒毀,由蔡楠隆駕車載屍體與蔡啟賢等人,在廣東省江門市鶴山鎮合力將屍體放入鐵桶中焚燒,隔天清晨再將骨灰倒入西江河內。

3嫌逃回台後被捕,被告辯稱僅有載人,沒押人與燒屍,檢方未採信,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及毀損屍體罪嫌起訴。

毀屍罪最重僅處5年 刑度天壤之別

法界人士指出,殺人案件若是死者屍骨無存,在缺乏殺人證據下,只能依毀損屍體罪論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殺人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刑度有天壤之別;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犯行,我國刑法也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