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威權遺毒 警「家戶訪查」走入歷史

2018-03-09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今年是解嚴31週年,內政部昨在部務會報修正通過「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將長年飽受外界批評,宛如警總再現的「家戶訪查」制度,改成以「為民服務」為主,未來員警不得再任意「查水表」、「查戶口」,新規定將於今日上路,讓威權遺毒的「家戶訪查」正式走入歷史。

  • 內政部昨在部務會報修正通過「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家戶訪查」制度改成以「為民服務」為主,讓威權遺毒的「家戶訪查」正式走入歷史。 (資料照)

    內政部昨在部務會報修正通過「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家戶訪查」制度改成以「為民服務」為主,讓威權遺毒的「家戶訪查」正式走入歷史。 (資料照)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台灣已經是民主社會,但2016年10月勞團成員在抗議後,因警方「家戶訪查」引發相關人權疑慮,由於「查水表」是威權時代做法,他當時便指示警政署加以檢討研議,讓「家戶訪查」隨時代有所調整。

葉俊榮指出,以前警方都被笑稱要來「查水表」,為了回應社會改革期待,及尊重人民隱私,要以犯罪預防為中心,以服務取代控制,不得再任意干涉人民自由,讓警察機關隨著時代改變,感謝警政署提出尊重人權及不影響治安的革新辦法。

葉俊榮︰尊重人權

葉俊榮形容,辦法修正後比以前更重視人權,更重視程序,更顧及誠信原則,讓警察相關職權更進步,更貼近民主社會的潮流。

為保障人權與自由的民主價值,內政部將不合時宜的「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名稱更改成「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內容更大幅修正及限縮員警訪查權力,未來警方不能再以「家戶訪查」為由進行;實施訪查,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以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為避免員警執行有偏差行為,也明定警勤區訪查的三大任務為「犯罪預防、為民服務、社會治安調查」。

內政部更參酌「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誠信原則,明定警勤區員警實施訪查應遵守事項,未來員警實施訪查,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不得逾越訪查目的之必要範圍;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內政部表示,修法在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基礎上,並導入犯罪預防情境策略,及社區警政為民服務概念,可有效提升見警率、活化警勤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