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 每年600警受傷 部長:強力執法

2018-03-23

〔記者蘇芳禾、黃敦硯、丁偉杰/綜合報導〕嘉義市日前發生毆警事件,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昨在立院播放毆警影片質詢指出,目前襲警刑責太低,且法院在判決時,是否也對警察使用槍械要求嚴苛,導致員警不敢使用槍械嚇阻?內政部長葉俊榮答詢表示,警察機關儘量維持比例原則,不過民眾若有任何挑釁,會要求強力執法。

  • 190公分的林姓壯漢日前騎機車闖紅燈,拒攔查騎車衝撞,還下車毆打兩警員,造成警背部和手背受傷,林男則是額頭受傷。(資料照、翻攝自爆料公社)

    190公分的林姓壯漢日前騎機車闖紅燈,拒攔查騎車衝撞,還下車毆打兩警員,造成警背部和手背受傷,林男則是額頭受傷。(資料照、翻攝自爆料公社)

第一線員警執勤時遭遇攻擊情形,幾乎天天上演,警政署統計,員警攔檢盤查、處理事故糾紛或查緝嫌犯時,105年上半年有298人、106年上半年315人受傷,平均一年下來受傷員警人數約600人,其中絕大比例都是民眾攻擊,部分是民警拉扯造成。

蔡易餘表示,去年一名警察對通緝犯開槍,最高法院以警察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還有罰金,這對警察士氣打擊很大,雖然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但未被最高法院採納。蔡說,毆警事件中,員警若一開始就對空鳴槍,應能稍微嚇阻黑衣男子,如果黑衣男不是赤手空拳,身上有刀或其他凶器,這2名警察會不會因此受傷?

葉俊榮說,看了影片讓人很無奈,民眾面對警察勤務有這樣的行為,「是非常要不得的事情」;如果民眾認為跟警察扭打好像很英勇,這是大錯特錯,進步的國家不是隨時要去挑戰警察,如果黑衣男有拿刀、有危害時,相信2名警察有不同做法。

葉表示,對於警察執勤時採取的措施,呼籲司法機關從事後角度判斷必要性時,要給員警一些判斷空間。

該件襲警案發生在21日,嘉市北鎮派出所警員林奇宏(25歲)、呂佳鋒(26歲)蔡易餘盤查一名闖紅燈的林姓男子,身高約190公分的壯碩林男突然發飆,騎機車衝撞員警,還下車毆警。影片被PO上網引發熱議。林被問到「為什麼要毆警?」答稱「反正你們都認為我瘋了,說什麼都沒人相信」,林母則稱「兒子患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