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爸爸虐嬰/與父母不親 同住沒往來

2018-03-3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魏男國中肄業,從事鐵工、薪水不多;2015年11月2日,他喝完啤酒騎機車被攔查,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魏男繳不出罰金入監服刑。

  • 4月大男嬰在房間內,遭父親以殘暴方式凌虐。(記者彭健禮翻攝)

    4月大男嬰在房間內,遭父親以殘暴方式凌虐。(記者彭健禮翻攝)

檢警調查,魏男於2016年間,2次將銀行存摺賣給詐騙集團,被法院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各處3個月,可易科罰金,魏男繳不出罰金,目前因詐欺案在監服刑。

魏姓夫妻與家人同住,但家人表示,夫妻居住在3樓房間,男嬰由夫妻倆照顧、不曾要求家人幫忙,因夫妻倆工作收入不多,也沒辦法將男嬰托給保母。

社會處表示,魏男曾入監服刑,也因此家中的親子關係不若一般家庭緊密。檢方指出,魏男雖與雙親、祖父母同住透天厝,但案童與雙親居住3樓,鮮少與家人互動,魏男工作返家就逕自回房,「就像住旅社般」。

記者昨走訪男嬰父親住處,無人應門。社區住戶說,之前未聽到男嬰哭聲,至於男嬰父母,平時看起來並無異狀。

社會處說,受虐男嬰恢復情形良好,也開始會爬行,現由寄養家庭照顧,社會處也安排男嬰定期與父母會面,由社工輔導進行親子教育,「學習如何當爸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