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亡子伸冤20餘載 父累了︰不惜一死

2018-04-18

明再赴雲檢抗議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我累了!政府放棄百姓。」男子李宗益車禍死亡案,父親李福誌認為兒子是遭人害死,李福誌20餘年來為愛子死亡案奔走無效,他揚言19日要在雲林地檢署前抗議,要求司法單位為他死去的兒子伸冤,否則不惜一死。

  • 「我累了!政府放棄百姓」,李福誌穿上自製白布抗議。(記者廖淑玲攝)

    「我累了!政府放棄百姓」,李福誌穿上自製白布抗議。(記者廖淑玲攝)

李宗益1996年9月27日死亡,死亡原因為「車禍」並已結案,事後李宗益的父親李福誌說,兒子託夢給他是被害死的,懷疑是同車友人設下死亡陷阱,糾集3名同夥害死兒子,但上訴到高分院仍敗訴。

李福誌四處陳情,如今已72歲,他聲請刑事調查證據狀,從雲林地檢署、最高法院檢察署,甚至連檢察總長、總統府都投訴,結果不是說「逾保存期限依法銷毀」,就是沒有筆錄,讓人難以接受。

李福誌今年2、3月多次到雲林地檢署陳情,並揚言明天要在地檢署前抗議,若無法取得當時案發時的原始筆錄,不惜一死,他還拿出夫妻2004年拿著兒子遺照,由柯賜海陪同到雲林縣警察局抗議的照片及資料,由於當時拜託許多鄰居及親友到場聲援,結果也不了了之,後來就舉家搬到嘉義。

李福誌難過地說,當年他兒子才25歲,而且就快要結婚,被人殺死了還被當成車禍,他身為父親沒法伸冤,覺得自己「很沒路用」,20多年過去了,光走法院就超過300趟,加上年紀大,他真的累了。

雲檢︰會聽取意見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強調,該案相關涉案人,檢方、院方都已確定無罪或不起訴處分,加上相關筆錄資料等均因逾保存期限依法銷毀,李福誌若再度到雲檢陳情,會聽取當事人意見,並針對他提供的訊息,查證有無新事證再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