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奪命賠1280萬和解 富少判2年照關

2018-04-26

〔記者黃捷、謝武雄/綜合報導〕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闖紅燈衝撞雙載機車,造成1死1傷慘劇,肇事後還企圖逃逸。士林地院昨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2罪判刑2年,雖許育呈以1280萬達成和解,但合議庭認為犯罪情節重大,若給予緩刑,恐不足以警惕、防止再犯,許男得進牢裡徹底反省,讓他了解事情的嚴重性,因此不予緩刑。

  •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撞死人,當初還肇事逃逸。
(資料照)

    桃園航空城總經理許又銘之子許育呈,酒駕撞死人,當初還肇事逃逸。 (資料照)

緩刑不足警惕 法官要他進牢反省

23歲許男去年11月29日凌晨酒駕,在台北市士林區中正、文林路口,以超過70公里時速闖紅燈,撞上停等燈號的雙載機車,造成Beyond Cure樂團主唱林庭楷重傷,女友蔡喬亘當場死亡。

許男肇事後不僅未停車,還重踩油門逃逸,4、5名見義勇為機車騎士追上去攔車,許男自知逃不了,才回到現場,酒測值高達0.71毫克。

許男一度被羈押,開庭向法官稱曾寫道歉信,並在看守所抄佛經,父親也四處賣房、借錢,替他湊足1280萬與被害人及其家屬和解,請求解除羈押,讓他能親往蔡女靈前上香,士林地院上月21日裁定30萬交保,許男還與林男母親當庭擁抱痛哭。

判決指出,酒駕致人於死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審酌許男已全數履行和解金,獲得對方原諒,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減刑,判1年6月徒刑;肇事逃逸罪部分,判處最輕刑度1年徒刑。

合議庭另考量許男沒前科,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目前育有1幼子,半工半讀月薪約3萬元,家庭經濟小康,諭知2罪併罰,應執行徒刑2年。

判決另指出,社會上屢次發生重大酒駕車禍,立法者不斷提高刑度,期能阻止悲劇發生,大眾也對酒駕深惡痛絕,許男仍心存僥倖,酒後冒險上路,猶如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甚至還超速、闖紅燈,最終導致死亡車禍。

合議庭認為,許男雖達成和解,但已經減輕刑度,且生命寶貴絕非金錢所能衡量,審酌許男犯後態度,若給予緩刑,恐不足以警惕、防止再犯,也不會被社會大眾認同,為讓許男了解事情嚴重性,應讓他入監徹底反省。可上訴。

許又銘昨說,尊重法官的判決,是否上訴,還要和律師研究才能確認,也沉痛呼籲酒後不要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