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捉姦聽音辨「味」…小三獲無罪

2018-07-23

聽見夫穿褲聲 衝進門搶垃圾袋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林姓富商的妻子前往小三租屋處捉姦,在門外就聽見老公穿褲子發出皮帶與鑰匙環碰撞聲響,立即衝入把垃圾袋收走,刑事局驗出衛生紙有2人DNA,檢方因此起訴小三,但新竹地院認為林妻率眾侵門踏戶蒐證,已逾憲法對於住居安寧、隱私權等基本人權保護,且非法侵入住宅符合「毒樹果實」理論,所得物證無效,因此本案證據全遭排除,判小三無罪。

  • 林男妻子率子女前往小三租屋處,在門外聽見老公穿褲子發出皮帶與鑰匙環碰撞聲,立即衝入蒐證捉姦。(美編黃質彬繪圖)

    林男妻子率子女前往小三租屋處,在門外聽見老公穿褲子發出皮帶與鑰匙環碰撞聲,立即衝入蒐證捉姦。(美編黃質彬繪圖)

垃圾倒警局桌上 一件一件聞

去年2月,林妻帶兒子、女兒會同警方前往陳女住處捉姦,林妻指控,在門外就聽見老公穿褲子發出的聲響。為蒐集通姦證據,進門後她交代兒子把垃圾袋收起來,並當場報警。在派出所做完告訴筆錄後,她把2袋垃圾倒在桌上,當著所有人面前一件一件去聞,覺得有分泌物或精液等體液味道,就交給警方當證物。

搜到沾精衛生紙 法官認非法闖屋 物證無效

可疑的13張衛生紙由警方扣案,刑事局鑑定混有2人DNA,檢方認定2人有通姦行為並起訴陳女。

陳女矢口否認發生性行為,她認為衛生紙是違法取得的,當天沒有同意林妻等人進入住處及帶走垃圾。

法官認為,根據司法院解釋,陳女對租屋處所有實質上管領權限,並享有住居安寧、私人生活不受干預、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自由等憲法保障權利,如未經同意即以非法手段侵入,乃屬法所不許。

林妻未得同意違法闖入租屋處,並由兒女翻找垃圾桶,將使用過衛生紙未經陳女同意即取走,再提交予檢警做為證據,其私人取得證物的手段,難認合法。

法官認為基於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林妻以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搜索等手段取得證據,對住居安寧、隱私權等基本人權保護,有重大危害,故本案證據資料均排除,否則無異於鼓勵或容任私人不循正當法律程序取得證據,不僅有害人權,更危及法治,判陳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