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區當舖-BB槍攻擊女友新歡被判刑 又恐嚇「帶人打你」 再吃官司

2018-11-07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許姓男子不滿女友另結新歡謝男,去年持BB槍尾隨槍擊謝男頭部,遭法院判處有罪,卻不思悔改,又到黃女經營的雞排攤恫嚇謝男:「要帶人來打你」,高雄地院一審依恐嚇罪將許男判拘役45日,如易科罰金4萬5千元。可上訴。

  • 許姓男子恐嚇女友新歡,被高雄地院判處拘役45天,如易科罰金4萬5千元。(記者黃建華攝)

    許姓男子恐嚇女友新歡,被高雄地院判處拘役45天,如易科罰金4萬5千元。(記者黃建華攝)

據了解,許姓男子去年初,不滿經營雞排攤的黃姓女友另結新歡,與謝姓男子交往,涉嫌在2017年1月11日7時55分許,自鳳山區鳳松路騎車尾隨謝男,行至大寮區中正路與捷西路口,持預藏填妥BB彈之空氣玩具手槍朝謝男後腦處射擊,致謝男受有頸部裂傷0.5×0.5公分的傷害。

許男挨告被判決有罪後,因與謝男再度發生口角,竟於同年8月31日晚間11時57分許,前往大寮區黃女經營的雞排攤前,向謝男恫稱:「要帶人來打你」等語,使謝男心生畏懼報警,始查悉上情。

高雄地院審理時,許男矢口否認有恐嚇謝男的犯行,但黃女證稱是謝男先說要告訴許男家人,許男出言恐嚇,法官採信黃女證詞,依恐嚇罪判許男拘役45日,如易科罰金新4萬5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