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殺小六生 2男判無期徒刑

2017-09-07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新竹男子李靖、陳天心前年誘拐殺害一名就讀小六的男童,檢方求處死刑,但歷審將2人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李、陳手段雖殘暴,但與血腥恐怖攻擊、凌虐用殺害等程度上有差別,因彼等犯行未符合兩公約中「情節最重大之罪」,昨將2人各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死者家屬得知最高法院判決相當氣憤,指責李、陳免死以後假釋出來又會害人,法官這樣判刑等於鼓勵大家殺人。

25歲李靖在2014年於學校打球認識男童,經常邀其到家玩電腦遊戲。2015年5月12日下午,他找32歲獸醫系退學生陳天心一起勒斃男童;警方據報後,在他的住處發現他躺在男童屍體旁,還使用水煙式殺蟲劑宣稱要自殺。

歷審認為李、陳犯行重大,但他們犯行不符合人權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犯罪」無從科處死刑,因此判無期徒刑,檢方認為2人殺害少年即屬情節最重大之罪,李靖也認為量刑過重,都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認定上訴沒有理由,昨駁回定讞。

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指出,新竹地院判決李靖及陳天心須連帶賠償男童父母各逾900萬元,因未上訴而確定,李的名下無財產無法強制執行,陳的部分則已被扣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