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500!高雄鳳山查賄 主嫌20萬交保

2018-10-12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查獲鳳山區有人涉嫌現金買票,主任檢察官李門騫指派檢察官鄭益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大、鳳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詳加蒐證,於9日見時機成熟,鄭益雄指揮專案小組至鳳山區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與證人共13人到案說明,主嫌20萬元交保。

  • 高雄地檢署查獲鳳山區有人涉嫌現金買票,共13人到案說明,主嫌20萬元交保。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高雄地檢署查獲鳳山區有人涉嫌現金買票,共13人到案說明,主嫌20萬元交保。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經檢察官鄭益雄、李侑姿2人漏夜訊問後,發現呂姓前鄰長涉嫌於9月中旬起,在鳳山區以每票新台幣500元代價,為某市議員參選人向有投票權之選民買票,到案的選民10人,均坦承有收到賄款,且已有部分選民繳回犯罪所得6000元。

檢方認被告呂姓男子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因犯罪嫌疑重大,偵查中已坦承犯行,考量其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認暫無聲請羈押之必要,10日凌晨當庭諭知以20萬元交保。

至於其餘涉嫌收受賄款的10名選民,均涉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投票收賄罪嫌,檢察官訊問後,已全數請回,檢警將深入追查共犯,以釐清資金來源及行賄情節。